品牌宣传推广合同
品牌宣传推广合同
一、合同背景
本合同由甲方(品牌方)与乙方(宣传推广公司)签订,就甲方的品牌宣传推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。
二、合同内容
1. 目标
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其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,旨在提升品牌知名度、扩大市场份额、提高产品销售量。
2. 期限
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一年。
双方如需续签合同,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。
3. 权限
甲方授予乙方以下权力和义务:
– 制定品牌宣传推广策略和计划,并征求甲方意见后执行;
– 设计和制作宣传推广资料,包括广告海报、宣传册等;
– 在甲方授权的媒体渠道上发布宣传推广内容;
– 组织品牌活动、赞助活动等,提高品牌曝光度;
– 监测宣传推广效果并提供定期报告给甲方。
4. 费用和支付方式
乙方为完成品牌宣传推广工作,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。
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费、设计费、制作费、推广费用等。
支付方式为每月结算,甲方将于次月5日前支付上月费用给乙方。
5. 保密条款
双方需对合作期间涉及的商业机密及双方之间的商业信息保密。除非获得对方书面同意,否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。
三、合同解除
1. 合同期满后,双方未提前通知续签或确定不续签的,本合同自动终止。
2. 除非发生以下情况,否则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:
–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且对方已发出书面警告,且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;
– 出现不可抗力因素,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。
四、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。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五、其他条款
1. 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持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.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
3.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履行其义务,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。
六、合同生效
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,并取代双方之前的口头或书面约定。
甲方(品牌方): 乙方(宣传推广公司):
签字: 签字:
日期: 日期: